优惠政策
在大涌投资的客商,除享受国家、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并享受如下优惠措施:
一、土地使用:
镇政府和村委会按照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对提供客商使用的土地,负责“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车和土地平整),采取出租或出让的形式提供使用的土地。
二、建设费减免:
1、现新建永久建筑物有利于我镇道路、交通、管网、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给予适当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
2、位于镇主干道(24米及以上道路)两旁的锌铁棚改建为永久建筑物的,按应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征收;位于镇其他道路两旁的锌铁棚改建为永久建筑物的,按应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70%征收。
三、重点产业优惠政策
从2005年6月1日起至2006年6月1日止,凡在我镇注册登记的制衣纺织企业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全新纺纱机、织布机,符合条件的可获得镇政府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标准为:每台纺纱机贴息5000元;每台织布机贴息10000元。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客商到大涌镇投资可最大限度地享受在收费方面的优惠待遇。此外,大涌镇严禁镇内部门、单位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客商投资企业的各项收费,未经物价部门审核及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企业可以拒付,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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