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分局
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对辖区内的土地、测绘、地名、地质矿产和房地产等依法实施管理。 2、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件》和《中山市农田保护实施细则》划定农田保护区,切实保护耕地。 3、参与制定镇区建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承办建设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承办辖区内土地房产产权,房屋交易和租赁管理,协助办理土地,房产产权,房屋交易和租赁登记,发证等手续。 6、协助上级国土房管部门查处违法违章用地和调解土地,房产权属纠纷。 7、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制止乱占土地。 8、负责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地名管理和维修测绘标志工作。 9、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大涌镇旗山路。电话:8772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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