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

    2、参与编制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3、受建设行政部门委托,在其受托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交易、招标投标的管理。

    (2)负责对辖区内勘察、设计市场及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查、管理。

    (3)负责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等工程项目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5)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5、负责辖区内燃气、供水的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大涌镇旗山路630号。

    电话:87725125、8772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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