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
1、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地址:大涌镇德政路政府大院一楼。 电话:8773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