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


    1、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地址:大涌镇德政路政府大院一楼。 电话:8773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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